经得起证明,更要经得起证伪——看《解释学与教育》有感 琳子 上节课张老师提到学术论文“不仅要证明,还要证伪”给我不少启发,恰巧,最近在看肖恩的《解释学与教育》,其中有一段观点的论证引发了我的思考,犹如醍醐灌顶,在此分享一下。在我们将解释学应用到教育研究的过程中不乏听到很多看似“不言自明、很有道理”的理论,很多时候我们不去思考、不去怀疑、不去证伪,就会轻易走入经验主义的陷阱。例如”某个理论认为,教师的任务就是让学生获致对学科内容一致的理解,也就是让学生的理解完全等同于教师的理解”,这个观点我咋一眼看觉得没有问题啊,甚至在我的论文写作也极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观点。但是,作者阐释道先假设这个观点成立,这一观点隐含的意思就是:教师本身对于某一特定的信息有完整或客观的理解,那么教师对学科内容的理解是封闭的、完整的、客观的,这样一种完整性就需要教师理解的解释学循环结构破裂或消失。让一种解释和另一种解释一致,这种观点将会出现一个悖论:就是学习将会停止,知识总是已有的,只要教师的理解循环破裂,学习就会停滞,他就会陷入一种独断的静止状态。而事实上,学习是不会停止的,所以,这种所谓的“理解一致性”不成立,师生之间的不一致性才是对话交流的前提。
受这一论证的启发,我又联想到之前写的论文题目——三种理解观点下的资源设计,其实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如果我的观点成立,那么隐含的论点就是:这三种解释学观点可以自洽且并不矛盾,可事实上解释学独断论与探究论之所以成为历史上的两个流派就是其观点有太多相悖之处,比如独断论要消解读者的“前见”,而探究论则鼓励这种“前见”的参与,这些矛盾的观点本身就会成为我的“死穴”,这也是李老师课上为什么总说“在哲学立场上不要轻易发生跳动”。再进一步说,如果我这么轻易地通过一篇小论文就解决了这个“千古难题”,那我岂不是成为了解释学的“集大成者”?实际上我还是一个半只脚刚踏进门的门外汉。所以,就这样我又一次地把自己给否定了,推翻了上一个论文观点,在思考如何换一个角度把这个问题自圆其说,想清楚我到底是站在哪种观点,找到合理的解释。
因此,在我们的研究过程中不要总犯这种“想当然主义”的错误,特别是理论思辨的文章不要总是拍脑袋,“感觉应该是这样写”并不等于“真的可以这样写”,要对自己写的东西负责,反复推敲自己的观点是否有矛盾的地方,从矛盾入手,从条件来推导,结果是不合理的就证明了条件是伪的,这就是证伪的魅力。一篇好的文章不仅要经得起证明,更要经得起证伪,这才是学术研究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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