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的探讨可以从能指和所指两方面进行。
能指是实物的外显,指可以直接观察到的。
所指是符号所代表的的实物的深层次的意义。
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可以从能指和所指两个方面来理解符号;
能指是我们通过自己的感官所把握的符号的物质形式,所指是符号使用者对符号所涉及对象所形成的心理概念。
举例:符号:“火”。
符号的能指:字典里“火”字的含义和用法。 符号的所指:当你对人说这个字的时候,具体的含义。 但“所指”有可能在“能指”范围的边缘有所拓展,使得符号的含义有可能不断发展。
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的结合,所以可以从能指和所指两个方面理解符号。
能指是感官可以直觉的声音、图象或实体,属于感性的物理世界,是事物的外显。
所指是内涵意义,属于抽象的心理意念,是符号所代表的更深层意义,包括有直接意义、间接意义、引申意义、暗示或隐喻意义等。
我们可以做一个语义三角形来理解三者之间的关系:
能指和所指之间并非有一条完全明确的界限,我们可以将之分层:
符号的探讨可以从所指和能指两方面进行。能指可以直接观察到的,即为器官介意直觉的声音、图像或实体,属感性的物理世界。所指是符号所代表的实物的深层次的意义是,属抽象的心理意念。同时能指和所指之间有着多层次的关联。
符号理论的“索绪尔三项式”
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图
简单来说,就是能指是看得到的,外显的事物。而所指是指看不到的、内涵性的东西。两者既有联系又有深化。
主要从能指和所指二个方面来理解讨论与概述。
能指是实实在在的,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感觉器官来感受到的。
所指是符号的内在意义,属于抽象的层面,让符号的意义更加丰富。
能指是所指的基础,所指是能指的升华,是“形而下”与“形而上”的关系,是表示同一符号的外在与内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