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号与被代表者之间的指代关系多种多样,基本上可以归为以下三中关系:
1. 当被代表者是实物,记号是对被代表者加以模仿的图像符号时,代表者和被代表者之间将存在相似性,比如画中的树和生活中的树;
2. 当被代表者是实物,记号却是抽象符号时,代表者和被代表者之间指代关系仍然成立,但不存在相似性,如汉字“树”或英文单词“tree”和生活中树的形象毫无相似之处;
3. 当被代表者自身是抽象的,记号的形式就有了多种可能,可以使具象的也可以是抽象的,比如被代表者是情感“恐惧”,代表者可以是抽象从文字“恐惧”,也可以是形象的画面:令人恐惧的场景或者流露恐惧神情的面孔等。
二、
符号分类法也有多种,根据以上指代关系来看,最典型的就是皮尔士的记号分类学。皮尔士按照记号和对象之间的关系提出三分法:
肖似记号(icon):记号和其对象有共同性质或有某种相似性,如照片与本人的关系。
指号(index):记号与其对象有存在性关系,如用手指示和所指对对象的关系、烟与火的因果关系、闪电与雷鸣的先后关系等等。
象征符号(symbol):记号具有代表对象的意义,没有相似性和存在性的关联,二者关系具有任意性或只按照人为规则约定,如文字语言和象征性标志与指涉对象之间的关系。
下面的表格说明了三种符号的指代功能特性。
|
肖似记号(icon) |
指号(index) |
象征符号(symbol) |
指
代
方
式 |
外观相似 |
因果关系 |
象征意义 |
例
子 |
人物肖像 |
钻木取火 |
梅兰竹菊四君子 |
解
读
过
程 |
通过直觉认识 |
经过联想推断 |
经过学习获得 |
以上内容,是我对张老师著作中关于“指代关系”与“符号分类”的主要内容的简要摘录。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不难看出,其实符号分类与观察者的背景知识、理论修养或者说知识水平是密不可分的。譬如:对于像“钻木取火”这幅图片,如果观察者对于“摩擦生热”这个物理现象不了解,那么他就区分不出什么是“肖似记号”和“指号”。同样的,如果,没有“梅兰竹菊四君子”的概念,他就更加不会明白一幅简单的花的图片会有这样一种理解。
由此观之,皮尔士的符号分类方法,不仅仅是从感性到理性的一个递进过程,更加考虑到了,对同一素材,隐藏在它身后的深刻意义。这也是为什么皮尔士的符号分类法对视觉文化研究如此之重要的原因。
通过皮尔士符号分类法的学习,对我们的视觉文化的学习以及其他学科的学习都有很重要的知道和实践意义。它告诉我们对一件事物,我们要善于透过想先看本质,学会发觉事物背后的“不能说的秘密”,这样我们才算是真正的理解!